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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7-09 来源:宁夏政府网

索 引 号:

  640000/2024-00116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4-04-23

标     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8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24〕26号

有效性:

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4〕2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二届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推进大会上,我区在全国率先系统集中推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机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机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健全服务保障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机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创新完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机制,推动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更加高效、政企沟通更加顺畅、资源要素更有保障、法治环境更加优化,建成具有宁夏特色的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和服务链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政策供给落实机制

(一)提高政策供给质效。强化政策选题论证、研究制定、发布解读、跟踪落实、评估调整全链条管理,增强政策供给的科学性。加强财政金融、就业增收、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投资消费、生态环保等各类政策协调联动,保持政策一致性和系统性。

(二)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建立利企政策库,对各类利企政策进行全量归集和动态更新,在宁夏企业服务平台(168平台)统一集成发布。优化升级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涉企服务,定期更新推送涉企政策。综合运用各类线上线下载体深化政策解读。

(三)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对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一产一策”培育扶持,建立“政研银园产企”六位一体推进机制,增强政策针对性。做到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免申即享”,支持民营企业的资金直达快享,增强政策实效性。开展民营经济政策执行效果第三方评估。

二、便企高效办事机制

(四)规范提升线下服务。建立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最大限度压减企业办事流程、办理时间、跑动次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行“一站集成”,全面推行“周末不打烊”,增加节假日预约服务等项目,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急迫难题。

(五)优化完善线上服务。推进“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探索建设宁夏政务服务智能客服、智能审批、智能帮办等系统,推动更多涉企事项实现智能导办、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完善惠企政策兑付事前精准推送机制,推进涉企补助规范精准、实时兑现。

(六)重点领域定制服务。强化对百强民营企业、“三个100”企业、“链主”企业等重点企业的精准服务,紧盯企业需求开展定制化服务,协调解决重大难点和堵点问题,推动重点领域民营企业在宁建设“大本营”。

三、资源要素保障机制

(七)加大项目前期要素保障。建立民营企业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机制,逐级列出项目清单、要素保障清单、责任清单,分级交办、限时解决。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中,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受季节影响确需建设的其他工程可申请办理先行用地,推动“拿地即开工”、“建成即投用”。

(八)加强企业生产运营保障。聚焦企业开办、投产、运营关键环节,在资金、土地、电力、供水、煤炭、油气、物流、人力资源及园区基础设施等方面予以系统性保障。对核心资源要素重点保障,对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的“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资料”等优先保障。

(九)助力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实行水、电、气、暖等“欠费不停供”措施,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国有企业承建小微企业园,探索以“零租金”等模式择优吸引小微企业规范入园。

四、金融助企惠企机制

(十)持续加大信贷投入。扩大“政银企”数据共享范围,提高贷款申请响应速度和审批效率,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发债融资占比和规模。不断推出满足中小微企业合理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创新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实现形式,力争普惠型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十一)有效解决融资难题。支持供应链上民营中小微企业开展订单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等业务,积极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批量担保业务。对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提前对接接续融资需求,不简单化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对民间投资新开工项目开展贷款贴息。

五、企业降本减负机制

(十二)着力降低企业成本。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债务、交易、用能、物流、社保、检验检测等负担偏重问题,降低生产性成本。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奖补政策激励扶持,加快拖欠企业账款清偿,规范行政中介收费管理,帮助民营企业降低经营性成本。

(十三)减轻企业额外负担。强化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制定并执行监管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从严整治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形式主义,开展会议多、调研多、检查多、报表多“四多”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有效约束涉企活动和行为。

六、企业诉求受理机制

(十四)畅通诉求直达通道。畅通民营企业诉求“直通车”,推动宁夏企业服务平台(168平台)、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诉求收集平台与“12345”热线管理平台有效对接,实现企业诉求统一归集受理、智能去重转办、自动跟踪盯解。

(十五)协同闭环高效办理。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诉求“总平台”受理转办、越级投诉、部门联办、上线联动、区市县贯通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首接负责、一次告知、告知承诺、限时办结、结果反馈、一网通览,实现闭环受理反馈。对标国际水平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由企业对政府及政府部门打分评级。

七、司法援企服务机制

(十六)优化提升市场环境。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对民营企业设定或变相设定负面清单之外的准入障碍。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定期开展典型案例归集和通报。

(十七)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新行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完善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十八)强化企业司法服务。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增加专业律师力量,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民营企业提供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司法纠纷、健全规章制度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安企助企。

八、干部联系包抓机制

(十九)建立联系服务制度。建立自治区政府领导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推行自治区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市、县(区)负责人“1+1+1”组团服务,每季度至少走访企业1次,定期派发联系服务民营企业任务单。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分管领导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府各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办实事、解难题会议。

(二十)有效推行管家服务。建立服务民营企业专员联系制度,对产业支撑强、税收贡献大、就业拉动好的企业进行“一企一专员”管家式服务。对关停企业分类施策,一企一策、明确方向、解决问题。公布“服务专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实现注册即联系、联系即服务。

九、企业表彰激励机制

(二十一)加大表彰激励力度。每年开展全区百强民营企业发布,认定科技型、创新型、示范型“三个100”企业。建立企业家荣誉制度,将税收、就业、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纳入优秀企业家信息库,积极支持参加中华慈善奖、中国质量奖、头部企业、五一劳动奖章等全国性评选。

(二十二)强化信用激励约束。加强纳税信用评价全过程监督,推广纳税信用预警提醒机制,支持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推动各领域应用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深化建设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十、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二十三)加强诚信政务体系建设。对政府承诺事项坚决落实到位,政府和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欠款带头清偿到位,依法依规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行为进行惩戒。坚持“新官理旧账”,坚决杜绝以班子换届等为借口拒绝兑现承诺、履行合同的行为。

(二十四)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力争五个地级市全部建成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畅通政务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对重大政务失信典型案例进行挂牌督办。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细化落实举措,充实工作力量,大胆开拓创新,有效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困难问题。“十项机制”实行牵头部门落实机制,政策供给落实、资源要素保障、企业表彰激励机制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便企高效办事、企业诉求受理、干部联系包抓、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金融助企惠企机制由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牵头落实,企业降本减负机制由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落实,司法援企服务机制由自治区司法厅牵头落实,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结合部门职责,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抓好落实。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机构要强化“十项机制”统筹指导和跟踪问效,着力提高民营经济发展质效,用心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以上“十项机制”同步适用于中央驻宁企业、区属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



  相关文件:

一图读懂:《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机制工作方案》图解

媒体解读:《我区建立十项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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