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把“石榴籽”调解室建在群众需要的地方
贺兰县南梁台子农牧场辖区面积约22.5平方公里,有3个村民委员会,常住户3418户,13737人,其中回族12573余人,汉族1204人,回族占总人口的91%以上,主要由政策移民和自发移民两部分组成,具有距离县城最远、少数民族最集中、语言最复杂的“三最”特点。贺兰县南梁台子农牧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少数民族同胞安居乐业,共同团结进步,2021年6月成立了“石榴籽”调解室,聘请了在当地群众基础好、社会威望高且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的田兴全担任人民调解员,旨在充分发挥基层治理能力,通过广泛的法律宣传、以案释法等,在辖区内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凝聚起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推动发展的良好势头,实现“司法多服务,群众少纠纷”的综合效益。“石榴籽”调解室自成立以来,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7件,调处率达98%,努力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辖区各民族居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构造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精细化
南梁台子农牧场党委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牢牢抓住“基层党建+社会治理”主线,以党组织为纽带,围绕“共建共治共享”目标,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三治”融合,推进“石榴籽”调解室接地气、有生气。调解员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帮扶困难群众,实现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大事小情、社会的正能量等外部声音,群众的家长里短、矛盾纠纷、生活需求、美好愿望等内部情况,沿着“石榴籽”调解室和群众的两条线把党员群众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通过“石榴籽”调解室这个“连心桥”,加强了南梁台子农牧场党委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为乡村治理提供了坚强保障。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化
南梁台子农牧场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己任,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治安调解和人民调解、警司联调衔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南梁台子“1+3+N”(“1”代表石榴籽调解室,“3”代表铁东村、铁西村、隆源村调委会、“N”代表村居法律顾问、派出所民警等专业力量)石榴籽调解经验,秉承“四千精神”(访千家万户、说千言万语、吃千辛万苦、想千方百计)与“四心素质”(对待群众真心、化解矛盾热心、说服群众耐心、服务群众诚心),通过“四个到位”工作方法(抓预警到位,消除矛盾滋生土壤;重排查到位,及时掌握苗头隐患;强化解到位,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建机制到位,推动工作长效开展),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充分发挥辖区网格员“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南梁台子农牧场调解员队伍,把一些懂政策、懂法律、群众基础好、威望高的老党员、老村干部、老社长、退伍军人充实到调解员队伍中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及时查处、调解疏导信访事项,防止矛盾激化;多渠道倾听群众诉求,全方位掌握社情民意,针对家庭生活、产业发展有困难的,及时给予帮扶救助。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回访工作制度,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定期回访,了解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情况,巩固调解成果,避免“表面和解,背后斗气”。
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普遍化
调解矛盾,化解纠纷,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石榴籽”调解室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辐射作用,有效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的关键作用,联系贴近农村实际、事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反集资诈骗、反养老诈骗、《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讲,通过广泛的法律宣传、以案释法等,在群众身边搭起台子、“把脉问诊”,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把法律法规送到群众家门口,实现群众需求与法律服务“零距离”,使辖区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凝聚起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推动发展的良好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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