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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这家司法所创新调解模式,矛盾调处接地气见实效

发表时间:2023-03-15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短时间内化解了我们的矛盾,有纠纷还得找你们。”近日,吴忠市利通区马莲渠乡丁某与马某之间的损害赔偿纠纷在当地司法所的调解下得到解决,当事人握手言和。

今年2月,马莲渠司法所接到岔渠桥村委会求助:网格员在巡查时,发现村民马某家牛圈饲草着火,火势迅速向外蔓延,网格员及时将此情况上报相关部门,所幸消防人员及时赶到扑灭火情。火灾致使邻居丁某家房屋内窗户、电器等物品严重受损,双方就损害赔偿问题引发纠纷。

马莲渠司法所通过走访调查得知,马某每天对牛圈饲草检查,不存在管理不当或故意纵火,此次火灾源于意外。明确原因后,司法所决定分两步走。第一步,释明有关法律规定,马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进行赔偿。第二步,协商赔偿数额,因涉及邻里纠纷,司法所主动邀请村干部、网格员、乡邻组成“调解队伍”共同调解。最终,在“调解队伍”的协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马某自愿一次性现金赔偿丁某房屋维修费、屋内财物损失费等共计2万元整。

这起损害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马莲渠司法所探索运用“六和调解工作法”的一个典型案例。

马莲渠司法所所长马潇告诉记者,通过这样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已是工作常态。2022年以来,马莲渠司法所推行“六和调解工作法”,即,组建三支队伍,建好精通法律的专业队伍、善于调解的常备队伍、熟知民意的后备队伍;织密四级网络,建立“网格员排查、村民小组化解、乡村两级联合调处重大复杂纠纷”的四级网络;运用五种调解,采取人民调解、诉前调解、警司联调、信访调解、部门联调,做到多方联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化解中,把握好接待受理、调查了解、劝导调解、思想转化、达成协议、案件回访六个环节。

因城际铁路维护,涉及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对铁路安全通行造成安全隐患需要拆除,其中有陈木闸村村民荐某家若干间废弃牛棚,荐某不同意拆除,与村委会发生纠纷,于是申请马莲渠司法所予以调解。

司法所联合国土所采用“背对背”调解法,一方面耐心劝导荐某从大局出发配合城际铁路维护;另一方面,依据相关出台的政策,协调村委会对荐某进行合法合理的拆迁补偿。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村委会给付村民荐某拆迁补偿款3000元,矛盾得以化解。

利通区司法局局长马英明表示,“以和为贵”是中国人的传统,再好的办法都不如让当事人心甘情愿达成调解协议,这种调解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之上,通常无须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有效保障了当事人权益,同时节省了司法资源。

“马莲渠司法所通过运行‘六和调解工作法’,把纠纷高效、快捷地化解在基层,不断提升了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马英明说。

去年以来,马莲渠司法所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9件,调解成功率达96%,无因调解不当发生民转刑案件、无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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