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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制定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程

发表时间:2022-07-29 来源:宁夏民政

为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规范信访工作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自治区民政厅认真梳理民政信访工作各项制度规范,及时清理、修订与《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不相符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制度文件,制定出台《自治区民政厅办理信访事项工作规程》,确保法令统一、依法行政。

《自治区民政厅办理信访事项工作规程》由总则、信访工作机构和信访工作人员、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与复核、信访矛盾纠纷排查、督查督办与责任追究、附则等内容组成,进一步明确了办理信访事项的指导思想、遵循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信访事项内部流转工作机制、处理程序和办理标准,从制度上保障了信访工作的规范运行。

制定《自治区民政厅办理信访事项工作规程》,是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的具体措施,是依法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的制度保证。通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全民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民政系统信访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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